首頁 美國萬象

联邦行政部门严格限制党派活动:谈谈1939年哈奇法(美中報道)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除了总统、副总统及少数高层政治任命官员外,联邦政府行政部门的公务员被禁止在上班期间及上班地点参与政党活动,因此政府机构内也没有政党组织的活动余地。这项规范联邦公务员行政中立的法律,即著名的哈奇法(Hatch Act)。

哈奇法的全称是“防止有害政治活动法”(An Act to Prevent Pernicious Political Activities),这个法案由新墨西哥州民主党参议员卡尔·哈奇(Carl Hatch)提出、国会在1939年通过并由罗斯福总统签字实施。哈奇法通过后,国会及总统曾屡次试图修改该法,但都没有成功,直到1993年才通过了修正案,2012年奥巴马总统又签署了哈奇更新法案(Hatch Act Modernization Act)。根据哈奇法及其修正案的规定,联邦政府行政部门、首都哥伦比亚特区的公务员参加政党活动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这些限制主要表现在:

  • 不得使用政府办公楼或办公室进行政党活动;

  • 不得在上班时间参与政党活动;

  • 不得使用政府车辆用于政党活动;

  • 不得利用联邦行政机构的权威和影响干预选举;

  • 不得牟取或接受政治捐款(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联邦工会或其他联邦雇员组织成员不受此限);

  • 不得代表政党竞选公职;

  • 不得身穿政府制服参加政治活动;

  • 不得在上班时身佩政党标记;等等。

  • 哈奇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联邦行政机构的中立,因为联邦政府靠纳税人的钱来运作,如果不能保持行政中立而偏袒某一部分人或某一政党,则对另外一部分人及其他政党不公。哈奇法的行政中立原则,主要靠规范联邦行政机公务员的行为来达到,比如不许公务员在上班时及上班地点为某一党派谋利、不许使用政府公车为政党服务等。

    需要指出的是,哈奇法主要针对联邦行政机构及首都哥伦比亚特区的雇员,以及部分接受联邦经费的州及地方政府的公务员,并不涵盖国会、法院、军队等联邦部门。比如,国防部中的文职人员需要遵守哈奇法,但军职人员则不受哈奇法的约束。不过,国防部制定了类似哈奇法的法规,规范军人参与政治活动的行为,其基本原则也是行政中立。

    哈奇法通过之前,政党往往通过其成员手中握有的行政权力为本党利益服务,此类活动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期间越发流行及严重,当时是民主党执政,罗斯福总统推行“新政”,成立了一个新的联邦机构公共事业振兴署(Works Progress Administration),这个机构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当时严重的失业难题,因此大兴土木,修建高速公路及各种公共工程,为数百万人提供了就业机会,这也使得该机构影响极大,民主党便利用这个机构为本党牟利,名声很坏,因此才有了后来的补救措施,即哈奇法。

    也许有网友会指出,经常看见美国总统、副总统在大选时不但为本党竞选出力,许多时候还出马竞选连任,这与哈奇法不是相抵触吗?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哈奇法是不包括总统、副总统及部分由总统提名任命的政治官员在内的,因此他们参与党派活动并没有限制。

    此外,还有一项有关哈奇法特别重要的原则需要指出的是,哈奇法对联邦行政部门公务员参与党派政治活动的限制,只限于职务期间,下班后及非职务期间公务员可以自由参加各种党派活动,包括投票、参加各种集会等,这是美国人最神圣的宪法权利之一,是不可剥夺的。

    商务部主楼:联邦行政大楼不得用于党派活动(照片:商务部)(雾谷飞鸿Xiaolu)

    網友評論

    10 條評論

    所有評論
    顯示更多評論

    「美中報道」電子版

    下載「美中報導」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