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美國萬象

联邦政府寻求在最高法院走捷径遣返绿卡持有者,绿卡持有者面临风险(美中報道)

联邦政府寻求在最高法院走捷径遣返绿卡持有者,绿卡持有者面临风险

最高法院对一名华人绿卡持有人驱逐程序的审查,可能会对全美合法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者)的权利产生连锁反应。

特朗普总统下周将前往最高法院,寻求一种能够驱逐某些绿卡持有者的快捷方式。合法永久居民的一项核心福利是能够自由出国旅行,而不必担心被拒绝再次进入美国。

但特朗普政府希望转而采用一种“先假释、后观察”的方法,这使得部分绿卡持有者面临被驱逐的风险。

提交给最高法院的这一复杂法律问题,目前仅直接适用于曾触犯特定罪行的绿卡持有者,但倡导团体担心这会造成危险的法律灰色地带。

移民倡导组织告诉法庭:“合法永久居留权旨在为在美国定居生活提供稳定感和自由。但当政府仅凭未经证实的刑事指控就危及这一身份时,它实际上将永久居留权变成了一种不稳定且可撤销的特权。”

《移民与国籍法》对于驱逐具有临时或永久合法身份的移民采用了两种路径。根据法规,后者(即合法永久居民)通常适用“驱逐出境程序”(Deportation),而前者则可以通过“不可入境程序”(Inadmissibility)被移除。

虽然两者的终点相同,但其法律程序和要求大相径庭。没有合法身份的移民可以以“假释”(Parole)状态进入美国,获得临时的入境许可。虽然他们身处美国领土,但在移民法意义上仍被视为停留在边境。

通常情况下,合法永久居民从海外旅行归来时,在移民法意义上并不被视为“寻求入境者”,因此除非符合极少数例外情况,否则他们通常不会以假释状态进入美国。

最高法院将聚焦于涉及“道德沦丧”罪行的例外条款。政府希望通过“不可入境程序”驱逐自2007年起获得绿卡的刘先生(*Lau,音译)。2012年,刘在面临商标造假指控期间曾短暂回国探亲,返回美国后他认罪并被判处缓刑。

尽管他在重新入境时尚未被定罪,但政府辩称刘重新进入美国时已不再享有合法身份的特权。政府认为,刘在旅行归来后是以“递延检查”的假释身份进入美国的,这使得官员可以在其定罪后立即启动遣返程序。

然而,刘的律师表示,政府只有在重新入境时能满足所有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此类例外条款。他们辩称,假释不应成为政府在试图确定移民情况是否触发其职权时所使用的工具。

刘的律师写道:“政府声称它可以假释刘先生,以便弄清楚它是否有权假释他。这种论点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

刘的主张并不是说政府无法驱逐他,而是政府选错了路径。他认为作为绿卡持有者,官员必须使用“驱逐出境程序”来移除他。倡导者表示,特朗普政府对移民的广泛打击已经展示了这种做法的危险。

去年有报道称,有绿卡持有者因多年前已被撤销的指控而在移民设施中被关押数月。一名波士顿男子在欧洲度假归来后,因十年前一项已被撤销的轻罪指控被关押了两个月。

另一名从墨西哥归来的永久居民也因十多年前撤销的非暴力重罪指控被ICE拘留。倡导者写道:“通过利用‘不可入境’和‘可驱逐’之间的差距,国土安全部可以将归国的绿卡持有者归类为在边境‘寻求入境的人’,从而对其进行扣押。而如果这些人留在美国境内,即使被认为可驱逐,通常也不会受到强制扣押。”

根据政府的论点,法律专家表示,任何出境旅行的绿卡持有者都可能仅凭一项犯罪指控就被无限期剥夺特权。在这种情况下,官员可以没收移民的绿卡,使他们失去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倡导者写道:“如果没有可靠的身份和地位证明,个人可能无法工作、开设银行账户、租房、获得医疗保障或保险,也无法入学。”他们表示,假释状态完全取决于政府的时间表,这可能让绿卡持有者陷入无限期的动荡。

倡导者指出:“由此产生的不确定性削弱了绿卡持有者合法工作、规划未来或过定居生活的能力,同时也增加了他们在与当局日常接触中遭受排斥、错误对待和长期拘留的风险。”最高法院将于周三听取此案的辩论。

这起即将由美国最高法院(SCOTUS)审理的案件,触及了绿卡持有者最核心的权利——归国权。如果政府胜诉,意味着“永久居民”身份在离开美国境内的那一刻起,可能因一个“未定罪的指控”就变得弱不禁风。(168赶集)

分享到:
網友評論

10 條評論

所有評論
顯示更多評論

「美中報道」電子版

下載「美中報導」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