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特兰大现代中文学校西校马立平8年级学生作文集(指导老师:刘敏)(美中報道)
老师寄语:
在这个线上与线下并行的特殊班级里,每一位同学的坚持都尤为珍贵。线上学习的同学,虽然与老师和同伴之间缺少面对面的互动与交流,也常常要面对网络不稳定带来的不便,但依然能够准时守候在屏幕前,自觉投入学习、认真完成作业;线下的同学,也在不断适应课堂节奏的变化,在等待与切换中保持专注与耐心。正是同学们的理解与配合,让这个特别的班级始终温暖而有序地运转着。
看着同学们这样一步一步认真坚持,我由衷感到欣慰与自豪。也许这些努力看似细微,但正是这一点一滴的积累,让他们不断向下扎根、向上生长,终将在某一天成长为枝繁叶茂、顶天立地的参天大树!
———西校马立平六年级老师:刘敏
我最喜欢的一首诗《悯农》
作者:戴亦欣
我小时候最早学的一首诗是李绅的《悯农》。虽然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这首诗依然让我印象深刻,我现在仍然可以立刻背出来。虽然它只有短短四句,却表达了非常深刻的道理,也让我从小就学会珍惜食物、懂得感恩。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悯农》的前两句描写了农民在田里辛苦劳动的情景。正午的太阳高高地挂在天空中,天气非常炎热,农民仍然要弯着腰在田里除草、耕作,汗水一滴一滴地落在土地上。这样的画面让人很容易想象到他们劳动的艰辛。我小时候在中国,还记得有一次跟外公一起出去买菜,只在太阳下走了一个小时,就已经觉得非常炎热和疲惫。如果农民需要一整天都在田里劳动,那一定是十分辛苦的事情。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后两句则告诉我们一个重要的道理:我们每天吃到的食物,每一道菜、每一粒米,其实都来之不易,都是农民辛勤劳动换来的。我认为,这个道理不仅仅适用于食物。我们每天穿的衣服、使用的电、以及居住的房子,背后也都有很多人的努力。可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忽略这些付出,也很容易把这些东西当成理所当然。只有真正了解它们是怎样得来的,我们才会更加珍惜。
学习了这首诗以后,我开始更加注意不要浪费东西。如果我看到还有用的物品,就会把它留下来继续使用,而不是随便丢掉。吃饭的时候,如果碗里还剩下几粒米,我也会把它们全部吃完,不让任何食物被浪费。妈妈有时会问我为什么这么节省,我总会回答:“妈妈,粒粒皆辛苦!”
《悯农》虽然只是一首简短的古诗,却让我明白了一个重要的道理:生活中的许多东西都来之不易,我们应该学会珍惜,也要学会感恩那些为我们的生活付出劳动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首诗《静夜思》
作者:王雨菲
我最喜欢的一首古诗是李白的《静夜思》。这首诗虽然只有短短四句,但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每当我读到这首诗时,脑海里都会出现一幅安静的夜晚景象,让人感到平静而温柔。
诗的一开头写道:“床前明月光”。短短五个字,就把读者带进了一个宁静的夜晚。我仿佛看到柔和的月光从窗外照进房间,洒在地上,把屋子照得微微发亮。这样的画面让人觉得非常安静,也让人感到一种淡淡的温暖。
接着诗人写道:“疑是地上霜”。诗人把地上的月光看成是白色的霜。我觉得这样的比喻非常生动,因为月光确实像霜一样洁白、清冷。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好像能感受到夜晚微微的凉意,也能体会到那种安静、清澈的感觉。
后两句“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更让我感动。诗人只是做了两个简单的动作:抬头看月亮,又低下头来。但正是这两个简单的动作,却表达出诗人对家乡深深的思念。月亮在天上,家乡在远方,而诗人却独自一人在外地。虽然相隔很远,但当他看到同一轮月亮时,就好像和家乡的人产生了一种联系。这让我明白,有时候思念不需要很多话,只要一个简单的画面,就可以表达出很深的感情。
我喜欢这首诗有几个原因。第一,这首诗的语言非常简单,小学生也能读懂,但它表达的情感却很深,每次读都会有新的体会。第二,诗中的画面非常清楚:月光、白霜、抬头、低头,这些画面连在一起,就像一幅安静而美丽的夜景图。第三,每当我读这首诗的时候,都会感到一种宁静的气氛,也会想到远方的家人。
正因为如此,《静夜思》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一首古诗。虽然它很短,但它让我感受到诗歌的美,也让我明白了思念家乡的感情可以是多么深刻而真挚。
我最喜欢的一首诗《游子吟》
作者:黄俊德
我最喜欢的一首诗是孟郊的《游子吟》。我喜欢这首诗,因为它让我感受到母亲对孩子深深的爱。《游子吟》是一首流传千古的名篇,虽然语言朴素,却表达了非常真挚的情感。
母亲为自己的孩子几乎什么事情都会做。诗中写到母亲为即将远行的孩子缝衣服。几十年前,这样的事情在生活中还是很常见的。而在孟郊生活的唐朝,当然没有像今天这样发达的成衣工业,人们的衣服大多需要自己用针线一针一线地缝制。当孩子要离开家去远方的时候,母亲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他,她能做的,就是为孩子细心地缝好衣服,希望他在外面能够温暖平安。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也会想到自己的妈妈。虽然现在的衣服大多是买来的,但妈妈仍然会用自己的方式关心我。比如天气变冷的时候,她会提醒我要多穿衣服;如果我要出门很久,她也会反复叮嘱我要照顾好自己。和诗中的母亲一样,她所做的事情也许看起来很普通,但里面却包含着很多关心和爱。通过这样的对比,我更能体会到《游子吟》中所表达的母爱其实在每一个时代都存在。
母亲给孩子缝衣服的时候,其实也把自己的慈爱一针一线地缝进去了。诗中说母亲的爱是无法报答的,因为母爱的深厚是无法衡量的。诗里提到“春晖”这两个字,后来也几乎成为母爱的象征。如果把孩子比作小草,那么母亲的爱就像春天温暖的太阳。正是因为有了阳光的照耀,小草才能慢慢成长。
每一个母亲都非常爱自己的孩子。圣经里也有一个关于母爱的故事:有一位女子叫哈拿,她一直没有儿子,非常希望有一个孩子。于是她向神祷告,说如果神赐给她一个儿子,她愿意把这个孩子献给神。后来神真的赐给她一个儿子,她给孩子起名叫撒母耳。撒母耳长大后,哈拿按照自己的承诺,把他交给祭司以利,在圣殿里服侍神。虽然她和儿子不能经常见面,但她每年都会去看望他,还亲手为他做衣服送给他。那一件件衣服中,包含着多少母爱和思念。这也让我们看到,母亲的爱是多么伟大、多么深沉。
古往今来,有数不尽的诗词赞美母爱,比如《别老母》、《岁暮到家》和《墨萱图》等作品,都表达了对母亲深厚感情的赞美。母爱的伟大,在孟郊的《游子吟》中得到了最真挚的表达。孟郊的诗之所以能够感动无数读者,是因为他写出了人类最普遍、最深厚的情感——母爱。
我最喜欢的诗
作者:孙楷钧
我最喜欢的一首诗是我在六年级时自己写的一首诗。这首诗是关于我最喜欢的篮球运动员——Anthony Edwards。我一直很喜欢看他打篮球,所以我决定用写诗的方式来表达我对他的敬佩和支持。
Anthony Edwards是一名在NBA打篮球的职业球员,目前效力于Minnesota Timberwolves。他来自美国乔治亚州,以出色的运动能力和充满激情的比赛风格而闻名。很多球迷都叫他“蚁人(Ant-Man)”。在我看来,他不仅是一位优秀的球员,更是一位努力追梦、不断进步的榜样。
这是我写的诗:
这是我的首诗,他们叫你蚁人,
我却称你为山羊(GOAT),
你每一个动作,都让我心潮澎湃不已。
在球场上你奔跑不停,
每一场比赛,你都闪耀如星。
从乔治亚到明尼苏达,
他们曾说你只是个傻瓜。
但我早已知道你是颗星,
注定要在聚光灯下闪闪发光。
从一开始你就展现你的实力,
每个赛季,你的天赋都在继续升起。
即便评论家说你不值一提,
但我早已明白你绝非浪费天赋的奇迹。
如今看看你,联盟中数一数二的传奇,
连批评者也不得不心服口服地低头叹息。
无论你打多久,
我都会在那儿,为你加油。
这首诗表达了Anthony Edwards如何一步一步克服挑战,成长为今天这样出色的球员。我写这首诗,不只是因为我喜欢看他打球,更因为他的努力和坚持给了我很多启发。他让我明白,只要相信自己、不断努力,就有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因此,这首诗不仅是我写过的第一首诗,也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诗。